信宜最牛路牌强收修路集资款
来源: 南方农村报
作者: □本报记者 曹攀峰 冼伟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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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7日起,信宜市北界镇平山村洋山公路路口,一张号称“乡规民约”的路牌让村民感到不安:洋山公路筹委会禁止车辆为欠集资款的农户服务;同时,设立2009年1月1日为欠款农户最后缴款期限,否则,要加收30%的滞纳金。
而在此前的几天,这里有另外一张路牌:凡给未缴清公路集资款的用户运输货物,运输车主都要被罚款,拖拉机每车次200元,汽车每车次400元,婚嫁婚车每车次1000元。
两张被称为“车匪路霸牌”的路牌,公然对抗国家政策,洋山公路筹委会为何作出如此霸道的决定?
老板
春节进村
强征修路欠款
“再不缴钱,把你的摩托车扔到河里!”
今年春节前夕,平山村洋鲁山自然村民曾超听到了这样的威胁。当天,洋山公路承包商、茂名市信宜建筑工程公司老板潘观绿,领着4名男子,协同村委会干部一行10余人来到洋鲁山,征收洋山公路的集资欠款。
“有一个人胡子很长,大约50多岁;两个靓仔头发都染成了黄色,4个人都很凶,像是来打架啊!”有村民回忆当时的情景,“不过,我们不怕他们,我们人多啊,他们要敢动手,就别想走出去。”
“(那天)家里实在没钱,我说先给500(块),他们不要,说‘要给就得给齐’。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。
平山村属于山区,以前,洋山公路所在路段非常狭窄,每到下雨便泥泞满地,村民出行困难。2006年,田心洞村民、信宜某公司负责人陈玉显召集各有关自然村的“村长”开会,讨论修路事宜,得到了一致同意。随后,该村成立了一个17人的筹备委员会(下称“筹委会”),由村支书李雄在内的6位村官、9位自然村“村长”和2位村庄能人组成,总协调人为陈玉显。修路资金由国家补贴、村民集资和村庄能人捐资三部分组成。
2007年底,全长约4.2公里的洋山公路竣工。尽管洋山公路已修成10个月,但仍有2.7万元左右的村民集资款未缴齐。
洋山公路为“断头路”,村民集资款是根据受益程度,按人头摊派的,原则是“离路口近,就缴少点;离路口远,就缴多点”。在受益的11个自然村中,洋鲁山最偏远,有农户人均集资额高达2000元;而旧村坡离路口最近,人均只需缴40元。由于集资较高,欠款者大多是洋鲁山村民。
“你们不缴钱,就把路封了!”临走时,潘老板对曾超撂下了狠话。
2月8号,即大年初二,一根大腿般粗的竹子横在了路中间。
改罚运输车辆
村民午夜拉货
上门催讨无功而返。5月,筹委会在洋山公路竖起一块收费牌,并贴上一张书有欠款村民名单和金额的红纸,对欠款村民“隔山打牛”。
村民总要建房子和婚丧嫁娶,而这又需要动用车辆,筹委会对为村民运输的车辆打起了主意——罚款。如果所有的车主都不敢为村民服务,村民自然得乖乖缴钱。
筹委会的“妙”计很快奏效。
5月初,洋鲁山欠款村民曾世荣和曾超两兄弟要续建楼房,因为警戒牌的存在,没有机动车司机愿意为他们服务;不得已,他们“主动”缴纳了1700元的欠款。
也有村民依旧不买账,平山村官和筹委会便找机会罚款。
6月7日,一位广西司机给欠款的村民周永福拉三吨水泥进村,平山村治保主任潘日文、妇女主任李进秀等人发现后,便直入洋鲁山,试图罚款。然而,当他们赶到周家时,广西司机已经离开,罚款未遂。
尽管罚款基本没有成功,但欠款村民的生活却大受影响——为躲避罚款,村民只得选择在午夜和中午村官睡觉时拉货。
其中,最无辜、最倒霉的要数村民曾培茂。曾已缴清了集资款,但与他同屋的两个弟弟尚未缴清,他便遭受了“连坐”之苦。6月1日,曾续建楼房,需要拉沙子和水泥进村,找了一位温姓司机帮忙;村支书李雄获悉后,发短信威胁温司机,温只得放弃。此后,曾又找亲戚曾超帮忙,曾超也不敢运。最后,经不住曾的苦苦哀求,一位“胆大”的司机趁中午村干部休息时,偷偷地帮他运货。
财务终于公开
村民仍拒缴钱
除了集资款金额较大,是否还有其他原因令村民不愿缴纳呢?
修路财务不公开是大多数村民反映的原因。
“修路花了多少钱,国家补了多少钱,我们一点都不知道,他们(筹委会)要我们缴多少,我们就得缴多少!”村民显得很无奈。甚至有村民认为国家补的钱已经够了,筹委会没有理由再收钱。
9月17日晚,为回应民意,筹委会锯掉收费牌,准备清算并公布账目,然后再收欠款。
9月23日,筹委会召集欠款村民曾培喜等8位村民代表,清算洋山公路账目。据计算,洋山公路的成本每公里为20.8万元,除了国家补贴的15万外,村民每公里要集资5.8万。
清算结束的第二天,筹委会将账目公之于众,但欠款村民仍不愿缴钱。
“20.8万的成本太高了!”参加清算账目的曾培喜说。
而被称为“欠款钉子户”的洋鲁山村民周永福公开表示,除非筹委会将洋山公路再延伸100米,修到他家门口,否则坚决不缴钱。
也有村民对道路的质量不满意。洋山公路设计路宽为3.5米,而在曾屋村有段40米长的路只有3.3米宽,但村民仍得按照3.5米的标准缴钱。最后,在村民的争取下,这段路涉及到的100户村民,每户领到了1元钱的补贴。
筹委会的成员们倍感委屈。从筹备,到修建,再到集资,他们做了大量工作;而在公路修好后,有些村民却不缴钱,也不领情。
有筹委会成员对欠款村民的人格提出了质疑:“你知道那些不缴钱的都是什么人吗?里面有个人,有一年,我们的村民跟着他去打工;最后,他独吞了大家的血汗钱,其他人一分钱都没拿到。”
筹委会认为欠款村民一直在找借口拒绝缴钱,他们因此倍感愤怒,于是矛盾急剧升级。
9月27日,一个以“村规民约”名义、要求更为苛刻的路牌又竖在了洋山公路路口,除了依旧威胁机动车辆,另外对于欠款的村民,筹委会决定收取滞纳金,额度为30%。同时,代替上次的纸张,36户欠款村民的名单和金额被“写”进了路牌背面。
集资摊派非法
一事一议还款
矛盾渐渐升级,村民与筹委会之间的冲突也进入白热化。作为一方“父母官”的村委会对此事是什么态度呢?
“不要来问我,你让他们(南方农村报记者)去找没有缴钱的村民,看他们是不是没有钱。”9月17日,平山村支书兼主任李雄对洋山公路主管财务的吴才新说。
北界镇主管交通的刘副镇长表示,洋山公路路牌的事,他“一无所知”;而该镇党政办人员认为,平山筹委会的
做法“合情合理不合法”。
信宜市交通局冯副局长对此发表了三点看法:
一、修路筹委会按人头摊派的方式集资是不对的。国家有明确规定,村道修建应该由全体村民自愿捐资,能捐多少就捐多少。
二、在村民不愿缴钱的情况下,筹委会通过竖牌来强征集资款,是不合法的行为。
三、当前要收齐集资款,应该首先做群众的思想工作,如果村民实在不愿意缴钱,那就按照村庄“一事一议”的方式来解决。筹委会也可以动员村庄有经济实力的村民捐钱。
“(无论如何)不能强收,更不能以这种方式(竖牌)强收!”冯副局长强调。